办理流程:
一:参观陵园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,全面了解陵园的规划建设和基本情况,并在陵园已规划的区域内选择确定墓位、墓型。
二 :认购墓穴,申请人凭身份证,准确详实填写相关信息。并持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部交纳定金或全额付款。(为了保证客户对满意墓型的预留,可预交部分定金,五日内如若退墓,公墓无条件原数退还。)
三:付清全款签订合同后,凭购墓合同或《公墓证》到销售客服部制作碑文,碑文由签字确认,客户应及时验收。
四:客户确定落葬日期后,应提前办理预约落葬登记。
温馨提示:
在认购墓碑之前,为了营造安全的安息环境,维护认购人和陵园双方的合法权益,避免产生纠纷,请在付全款前仔细阅读本规定。
一、认购墓穴,申请人凭身份证,准确、详实填写相关信息。
二、付清全款签订合同后,凭购墓合同或《公墓证》到销售客服部制作碑文,碑文由签字确认,客户应及时验收;客户确定落葬日期后,应提前办理预约落葬登记;陵园建议使用长33cm的骨灰盒,购买骨灰盒前应与陵园销售客服部联系,防止骨灰盒过大放不进穴位,如出现这种情况,陵园不承担责任。
三、墓位自安葬之日起,实行三年免费保修(仅限质量问题,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墓位损坏的,不在三年免费保修范围期内)。三年保修期后客户提出维修的,由陵园负责有偿维修。
四、建造墓位材料、建墓工程由陵园统一负责规划、协调,已建好的墓穴,客户不得私自改造或改建。
五、为了园区的整体环境,陵园会根据实际情况,不定期的对墓园绿化及道路进行改造,园方届时不再另行通知。园区部分绿化区域今后都有可能作为销售范围。
六、室外墓穴石棺半入于土,常年累月,因潮气而产生积水,属自然现象,陵园不负相应责任。
七、陵园不提倡在墓位上安装附属饰品,自行安装的饰品遗失或损坏陵园概不负责;客户不得私自违规搭建,破坏墓区整体规划,墓区禁止私自种植绿化植物,一旦发现陵园有权自行处理。
八、落葬时,认购人须出示《墓位证》或购墓合同办理落葬手续,否则,陵园有权暂缓落葬。未经预约落葬的客户,陵园也有权暂缓落葬。
九、办理一切业务手续,须出示《墓位证》或购墓合同,并到管理处的相关部门按要求办理。
十、认购人应妥善保存好《墓位购销合同》、《墓位证》等相关手续资料,若有遗失,须及时到陵园办理补证手续(认购人本人带好身份证件,提交补证申请,原证书上的一切信息不予更改)。
十一、提倡文明祭祀和安葬,禁止在园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;墓区祭扫时请勿挤靠相邻的墓穴区域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;禁止在墓区焚烧纸箔,防止烧裂熏黑墓石、道路,甚至引起火灾,如需焚烧应到管理处指定的地点集中焚烧,若因焚烧、燃放而造成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的,均由认购人负责赔偿。
十二、在祭扫、落葬的高峰期,特别是清明和冬至,落葬会出现等候的现象,敬请客户谅解,同时提醒客户尽量避开高峰期。
十三、对于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,若有遗失,自行负责;祭扫完毕后建议将供品打包带回;为保持园区的环境整洁,未带走的祭祀物品当天清理,祭祀的鲜花枯萎后管理处集中清除;客户在祭祀时若将油脂或烛油浸入墓碑石材的将自行负责。
十四、客户进入陵园须在入口处登记或出示公墓证,车辆按规定停放。若发生祭扫车辆擦碰受损,物品被盗事件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陵园将协助处理。